【央企信托-江苏泰州安置房政信产品要素】
发行机构 | - | 产品状态 | 在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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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类型 | 信托产品 | 返利 | 6000元 |
产品期限 | 24月 | 发行规模 | 3亿 |
投资起点 | 100万 | 收益率 | 8.7%~8.9% |
发行日期 | -- | 投资方向 | 项目建设 |
所在地 | 付息方式 | ||
收益率说明 | 预期年化收益 100 万-300 万 :8.7%-8.9%/年(税后)(合同:100 万-300 万:8.7% -8.7%/年,差额收益,融资方在成立 1 月内预付给客户 | ||
资金运用 | 用于泰州市高港区东方明珠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的开发建设 | ||
风险控制 | 1、融资方:“江苏东江”是专门为开发建设本安置房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,国有独资企业,实际控制人为高港区住建局。融资方融资结构简单清晰,该项目总投资 7.5 亿,自有资金 1.95 亿,银行开发贷 2亿(到期时间 2022 年 12 月),晚于本信托到期。按照 5500 元/平米测算,预计销售回款 8.94 亿元,根据调查,地方拆迁户需求远大于该项目住房供给,销售回款可以确保;2、担保方一: “江苏创鸿”已于今年 8 月成为泰州市地级市平台,截至 2018 年 9 月,总资产 75.67 亿,负债率仅为 49.62%,且全部为银行贷款,负债压力较低,另外 5 年期 15 亿债券已成功获批,即将发行,AA 主体评级;3、担保方二: “江苏望涛”是泰州市高港区最重要的平台公司,截至 2018 年 6 月,总资产 170.9 亿元,负债率仅为 59.88%,AA 评级;4、应收账款质押:“泰州华融城镇建设”提供 5.1 亿元的应收账款作质押,完全覆盖信托本息; | ||
还款来源 | 第一还款来源:东方明珠二期项目的销售收入;第二还款来源:保证人江苏创鸿的经营性收入;第三还款来源:保证人江苏望涛的经营性收入;第四还款来源:处置质押物作为本项目第四还款来源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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